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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離婚後的高彩禮歸還嗎

欄目: 彩禮 / 釋出於: / 人氣:6.61K

一般離婚後的高彩禮歸還嗎

一、一般離婚後的高彩禮歸還嗎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2)、(3)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彩禮是否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彩禮是否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如果彩禮是在登記結婚後收取的,且無特殊約定,應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有約定歸一方個人所有,則屬於一方個人財產。

2、如果彩禮是在登記結婚前收取的,應為一方個人財產。如果有約定婚前收受的彩禮歸婚後夫妻共同所有的,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彩禮是在婚前,男方為了求娶女方,會向女方支付一定的財物,作為雙方的婚約,如果雙方在離婚以後對於彩禮在無特殊情況下一般是不會進行退還的啊,但是如果由於給女方支付彩禮造成的生活困難的話,那麼是可以要求退還彩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