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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婚後丈夫死亡該怎麼分配?

欄目: 財產分割 / 釋出於: / 人氣:2.33W

婚前的財產是屬於個人財產,配偶死亡的情況下婚前財產屬於個人遺產,應該由繼承人共同分割,不能由一方個人處理。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婚前財產婚後丈夫死亡該怎麼分配?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所謂繼承權主體,也就是享有繼承權、能行使繼承權的主體。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繼承權主體可以通過法律的直接規定明確,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遺囑指定,也可以通過被繼承人與他人簽訂的遺贈扶養協議指定。具體為以下三類:

1、法定繼承人。即指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或第一順序繼承人放棄繼承繼承權的,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2、遺囑指定的繼承人。公民可以立遺囑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數人繼承,也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繼承。

3、遺贈扶養協議指定的繼承人。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公民可以與集體所有制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集體所有制組織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婚前財產都是屬於個人財產,個人財產在自己死後是屬於遺產部分的。遺產的繼承需要根據被繼承人實際所進行定義的規定來進行確定,如果被繼承人去世突然沒有動力遺囑,則根據法律繼承人來進行繼承。對於繼承人之間有矛盾的,可以通過法律訴訟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