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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婚姻法規定離婚財產分配?

欄目: 財產分割 / 釋出於: / 人氣:1.75W

中國新婚姻法規定離婚財產分配?

隨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頒佈,《婚姻法》將廢止。

婚姻內如果夫妻生活不和,總是出現矛盾的話,那麼許多人都會選擇理會來應對,雖說離婚是對感情的不負責,但如果真的合不來的話,這樣做也無何不可。但離婚涉及到的財產糾紛情況是另很多人頭疼的問題,中國《民法典》規定離婚財產分配是我們這時候必須要去關注的話題。

中國《民法典》規定離婚財產分配?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條  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雖然代表著婚姻感情的破裂,但與此同時,我們應該在最後的時間給予對方好的印象,不要因為一點小小的金錢利益問題就把最後的關係都僵化破裂,中國新婚姻法規定離婚財產分配的內容已經十分的完善,如果雙方無法直接調解的話可以選擇讓法院對財產分配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