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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經營有哪些規定? | 合夥人不全部簽字合同生不生效

欄目: 合同效力 / 釋出於: / 人氣:3.16W
合夥人不全部簽字合同生不生效,合夥經營有哪些規定?
律師解析:需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合夥人不全部簽字有一處沒簽字會產生爭議,如果這一處很關鍵,則可能會影響合同效力。不過如果合同約定了生效的其他條件,則要在其他條件成就時生效。如果這一處不是很關鍵,可以解釋為漏籤,不影響合同效力。協議約束協議的人,有未簽字的當事人,對未簽字的當事人是沒有生效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汙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