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出版包銷合同具有什麼特徵?

欄目: 合同糾紛 / 釋出於: / 人氣:2.47W

一、出版包銷合同具有什麼特徵?

出版包銷合同具有什麼特徵?

1、包銷具有合作性。

為實現利潤的最大化,製造商與銷售商通力合作,充分利用各自的資源和渠道,獲取更高的利潤。

2、包銷具有限制性。

根據包銷合同約定,包銷人獲得了產品的銷售權,有許可權制製造商的干預,通過自己的銷售行為獲取包銷基價與銷售價格之間的差價。另一方面,包銷人同樣受到包銷基價的制約,如果銷售價格低於約定的基價,包銷人則要承擔相應的風險。

3、包銷具有風險性。

由於市場的不可預見性。如果包銷期滿未能完成包銷任務,那麼銷售商應向製造商支付約定的包銷價款

二、包銷協議的性質是買賣合同還是委託合同  

包銷協議的性質是買賣合同,具體理由如下:

1、包銷協議亦稱購買協議。發行證券的公司與執行包銷人之間簽定的協議。執行包銷人是作為包銷集團的代理人簽定協議,協議的內容包括對公眾出售時的售價,包銷人獲得的差價,交給證券發行人的金額以及清算日期等內容。

2、包銷協議有兩種訂立方法:一種是僅規定出口人與包銷人的一般權利和義務,具體的包銷貨物數量、金額、價格、交貨等內容須訂立買賣合同;另一種是包銷協議即為買賣合同,亦即在買賣合同中規定給予國外商人獨家專營權利。這種形式多為成交數額較大,合同期限較長的業務。

3、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條,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從概念來看,包銷協議的性質也是屬於買賣合同的。

報銷合同的特徵和普通的合同的特徵存在一定的區別,包括風險性,合作性還有限制性,包銷協議的性質是買賣合同,包銷協議亦稱購買協議,包銷協議有兩種訂立方法,一種是僅規定出口人與包銷人的一般權利和義務,另一種是包銷協議即為買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