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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懷孕合同到期怎麼辦?

欄目: 合同糾紛 / 釋出於: / 人氣:1.32W

一、女職工懷孕合同到期怎麼辦?

女職工懷孕合同到期怎麼辦?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2條和45條規定,女職工無過錯的情況下,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約定期滿後,應當續延至孕期、產期、哺乳期結束。

為了保障婦女的勞動權利,法律明文規定了對女性勞動權利的保護,特別是針對女職工生理機能的變化,在女職工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給予特殊的保護。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備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自身有重大過錯的法定情形,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對於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勞動權益進行了明確的約定,具體相關規定如下:

第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條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二、如何支付懷孕女職工工資

1、工資和津貼:產假期間,工資照發。參加生育保險的,依法領取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不妨由企業不足。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企業照發原工資。各地的計算標準和專案略有不同。

2、生育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生育,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符合當地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專案和醫療服務設施專案規定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費用由職工個人承擔。

綜上所述,女職工應瞭解單位能否辭退懷孕女職工,如果在職場上遇到用人單位違法辭退懷孕女職工的情形,勞動者一定要及時維護自己的權益。另外,女職工還要知道企業應如何支付懷孕女職工工資,工資問題對於每個勞動者來說都很重要,如果企業不按照法律規定支付工資,可以申請仲裁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