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糾紛歸哪個法院管轄
1、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2、如果合同實際履行了,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均有管轄權,則:
(1)合同有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2)沒有約定履行地點的或約定不明確的,以實際履行地為合同履行地,以下地點視為合同履行地:
1.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2.交付不動產的,不動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3.交付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4.即時結清的合同,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
5.財產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以租賃物使用地為合同履行地;
6.以資訊網路方式訂立的買賣合同,通過資訊網路交付標的的,以買受人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通過其他方式交付標的的,收貨地為合同履行地。
3、合同的約定履行地點與實際履行地點不一致的,除非雙方達成書面補充協議約定變更合同履行地,否則仍以約定履行地作為合同履行地。
二、遇到合同糾紛怎麼辦
1.協商
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3.仲裁
合同當事人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
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後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除了上述一般特點之外,有些合同還具有其自願的特點,如涉外合同糾紛,解決時可能會援引外國法律、而不是中國相關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三、買賣合同發生糾紛需要提交什麼證據
要蒐集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起訴對方或者被別人起訴,最起碼要知道對方是誰,對方個人資訊是什麼,要是什麼都不知道,訴訟起來就很難了。
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戶口薄、居住證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它經濟組織的,應當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登記機關注冊的工商資訊資料,社團法人登記證,組織機構程式碼等;
3、當事人在訟爭的法律事實發生後曾有名稱變更或分立、合併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要證明雙方存在買賣合同關係及從屬的擔保合同關係
a、買賣合同書;
b、訂貨單;
c、證明違約、承諾生效的信函、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電子郵件等);
d、證明口頭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證據,如證人證言,實際履行憑證等;
e、證明擔保合同關係的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定金合同或交付定金的憑證、保函等。
要證明合同是否履行、履行的情況
a、交、收貨憑證:交貨單、送貨單、提貨單、收貨單、入庫單、倉單、運單等;
b、貨款收支憑證:收據、銀行付款憑證、發票等;
c、證明拖欠貨款的證據:結算清單、欠條、還款計劃還款承諾書、能證明欠貨款事實的信函等;
d、合同約定向第三人履行或第三人履行的,則提交第三人關於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明及相應憑證。
經過上文的解答,大家應該清楚合同糾紛歸哪個法院管轄了吧。實踐中,由於合同的型別不同,因此在發生糾紛,而當事人需要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的時候,具體的管轄法院也是不一樣的。如果不清楚怎麼確定合同糾紛應該向哪個法院起訴,可以點選下方按鈕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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