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該兩份或多份合同基於同一商業目的而訂立並構成一攬子交易;(2)該兩份或多份合同中的一份合同的對價金額取決於其他合同定價或履行情況;(3)該兩份或多份合同中所承諾的商品(或每份合同中所承諾的部分商品)構成單項履約義務。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