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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合同的意思自治原則有哪些

欄目: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1.94W

我國法律規定,法院審理涉外合同糾紛,應該適用合同當事人合意選擇的法律;
在當事人未作選擇或所作選擇無效的情況下,適用與合同有最密切聯絡國家的法律。意思自治原則是涉外合同之債法律適用的首要原則。
該原則在涉外合同中適用範圍有:
第一、合同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法律的時間。
第二、合同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法律的方式。
第三、合同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法律的範圍。
【法律依據】根據《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第41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合同適用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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