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立清算組;2.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3.召開債權人會議;4.確認破產財產;5.確認破產債權;6.撥付破產費用;7.破產財產清償順序;8.破產清算的結束;10.登報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九十條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依照有關企業破產的法律實施破產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