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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出股東投資如何處理

欄目: 公司經營糾紛 / 釋出於: / 人氣:2.82W

1、公司登出後,如果公司還有剩餘的財產,股東可以協商,根據公司的章程分割剩餘的財產。如果公司章程沒有約定的,根據各自的出資額分割剩餘的財產。
2、公司登出後,如果公司沒有任何財產了。就無法主張分割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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