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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金融公司法人是什麼

欄目: 經營管理 / 釋出於: / 人氣:1.88W

公司的性質和經營範圍可以是各種各樣的,只要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都是可以的。但是公司法人卻是千篇一律的,所有的公司法人在進行登記的時候,基本上都是參照我國公司法當中的相關法條來進行的。由於金融市場的瞬息萬變,生活當中很多人對金融公司法人充滿了好奇心。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在我國金融公司法人是什麼?

在我國金融公司法人是什麼

一、在我國金融公司法人是什麼?

金融企業,是指銀行、證券、保險、信託、期貨這些企業。這些企業法人就是金融企業法人了。

二、公司法人的職責有哪些?

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行使職權、履行義務,代表企業參加民事活動,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全面負責,並接受本企業全體成員和有關機關的監督。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託他人代行。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託他人代行職責時,應有書面委託。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職責,不得委託他人代行。

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時兼任另一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隸屬關係或聯營、投資入股的企業兼任,並由企業主管部門或登記主管機關從嚴稽核。

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業行使職權的簽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應向登記主管機關備案。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檔案是代表企業法人的法律文書。

《民法通則》規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這就是說,作為法定代表人必須是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能夠代表法人行使職權。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廠長、經理擔任,也可以由董事長、理事長擔任,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規定。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權利。法定代表人在企業內部負責組織和領導生產經營活動;對外代表企業,全權處理一切民事活動。

法定代表人的權力,是由法人賦予的,法人對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動承擔民事責任。但是代表人的行為超出法人授予的權利範圍,法人就可能為其承擔責任。

三、公司法人有幾個?

至於法定代表人,都只有一個人;三者之間是“或”的關係。

一個公司只能有一個法定代表人,但一個法人可以同時擔任多個公司的法人。

關於公司法人要注意的幾點:

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行政負責人,根據公司章程賦予的權限行使職責。法定代表人對股東(或股東會)承擔責任和享有權利。因此,非股東法定代表人應與股東(股東會)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如果沒有簽訂聘用合同,則存在很大風險。比如:公司做了違法的事或者在外欠債,執法部門或債主一定到公司找法定代表人處理。另一方面,如果公司內部出了問題,股東(股東會)也會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責任。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有職有權,對公司進行實際管理,公司有沒有問題自己心裡是清楚的,反之,如果只當掛名的法定代表人,則肯定是陷阱,應小心。

金融公司法人就是銀行,保險,期貨這些金融企業的企業法人。公司法人按照我國公司法當中的相關規定,對公司需要承擔部分的民事責任,並且任何一家公司的公司法人都只能有一個。公司法人在允許的情況下可以進行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