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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經營範圍股東會決議怎麼寫?

欄目: 經營管理 / 釋出於: / 人氣:7.36K

經營範圍決定了企業的活動許可權,在法律上有嚴格的規定,其決定與對於企業來說都十分重要,變更經營範圍需要通過股東會決議,那麼變更經營範圍股東會決議要怎麼寫呢?本站的小編通過解讀法規總結案例,列出了變更的流程和決議書的範本,希望能為您提供幫助。

變更經營範圍股東會決議怎麼寫?

一、股東會決議範本

××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xx年xx月xx日××有限公司臨時股東會會議審議通過公司章程修正案,本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正:

公司章程第二章第三條公司經營範圍原為:“xxxx。”

現修改為:“xxxx。”

全體股東簽字蓋章:

××有限公司

股東會決議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東會會議於2010年月日在有限公司會議室召開。

公司股東、×有限公司授權××先生參加了會議,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的表決權的比例為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與會股東就公司經營範圍變更事宜進行決議,一致通過以下決議:

1、公司章程經營範圍變更為:“xxxx。”

2、同意公司章程修訂案。

股東及授權代表簽署:

股東××有限公司 股東××簽字:

(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二、企業經營範圍變更的流程

(一)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二)辦理需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影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辦理事項、許可權、授權期限。

3、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股東大會會議記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准檔案。

4、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准的專案,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影印件或許可證明;

審批機關單獨批准分公司經營許可經營專案的,公司可以憑分公司的許可經營專案的批准檔案、證件申請增加相應經營範圍,但應當在申請增加的經營範圍後標註“(限XX分支機構經營)”字樣。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經營範圍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影印件;

7、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注:

1、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2、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影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影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簽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託的代理人加蓋公章或簽字。

3、以上涉及股東簽署的,自然人股東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4、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式,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依法進行核實。

(三)辦理程式

申請——受理——稽核——決定

(四)辦理期限

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三個工作日領取營業執照。

通過上述內容可知,變更經營範圍並非易事,有一套嚴格的流程要遵守,這也是使其產生法律效力的關鍵,本站小編為您整理得出了以上內容,希望能在變更經營範圍股東會決議怎麼寫的問題上,為您答疑解惑。小編建議您在變更經營範圍時向專業的律師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