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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偷稅漏稅隱名股東需要擔責嗎

欄目: 經營管理 / 釋出於: / 人氣:2.3W

一、法人偷稅漏稅隱名股東需要擔責嗎?

法人偷稅漏稅隱名股東需要擔責嗎

法人偷稅漏稅的,隱名股東和公司其他股東都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偷稅漏稅的法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偷稅漏稅的法律責任是,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隱名股東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隱名股東依合法行為而產生。

隱名股東的產生是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在遵守現行法律的前提下依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而產生,不包含為規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義出資的情形。如隱名股東並不包含利用國家對下崗職工投資經營的優惠政策,約定用下崗職工的名義對公司出資的人。

2、隱名股東依隱名出資人與顯名人之間的合同關係而產生。

3、隱名股東合同為雙務合同、有償合同。

隱名股東負出資義務,顯名股東負營業及分派利益的義務,雙方互負有義務,且互為對價,任何一方都不能無償從他方取得利益,故隱名股東合同為雙務合同、有償合同。

4、隱名股東合同為諾成合同及不要式合同。

隱名股東合同因當事人雙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並不以隱名股東的實際出資為成立要件,隱名股東的實際出資則為合同的實際履行,故為諾成合同。對隱名股東合同,現行法律並沒有明確以某種特定形式成立,故為不要式合同。

5、隱名股東出資的標的主要為貨幣、不以登記為產權轉移形式要件的實物、權利、技術等。

三、偷稅漏稅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一)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稅款、不繳納滯納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二)納稅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稅款。

綜上所述,對於法人偷稅漏稅的行為,無論是隱名股東還是公司的其他顯名股東,都不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公司偷稅漏稅的行為涉嫌刑事犯罪,一般也是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承擔法律責任,但是對公司可以判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