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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替公司代持股份是合法的嗎?

欄目: 經營管理 / 釋出於: / 人氣:1.34W

公司不存在股份的,但是可以替個人來進行代持股份。

股東替公司代持股份是合法的嗎?

股權代持有以下風險:

1、實際出資人難以確立股東身份的風險;

2、名義股東侵害實際出資人利益的風險;

3、名義股東風險,比如債權人追索,則名義股東需要承擔補繳出資的義務。

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並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規定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因投資權益的歸屬發生爭議,實際出資人以其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為由向名義股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名義股東以公司股東名冊記載、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為由否認實際出資人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實際出資人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於股東名冊、記載於公司章程並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轉讓股權是不受限制的。因此,發生交易的股東沒有法定通知義務。交易雙方只需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無需將該事實通知其他股東,也不會因為沒有通知其他股東而影響到股權轉讓協議的效力。

但是股權轉讓辦理變更登記時是需要原股東會決議和新股東會決議,否則不便辦理股權轉讓工商備案登記手續,因此有必要再合適的時間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如果不是董事長或執行董事,還要提議或申請召開臨時股東會議,並形成書面股東會決議,不管股東是否同意、是否簽字,一定要提前15天通知召開股東會。其實如果不涉及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等事項的變更,不需要召開股東會議,但是絕大部分工商局要求新股東會決議、原股東會決議、章程修正案必須有其他股東全部簽字才予以辦理,有的甚至要求全部股東到場核對身份、簽字確認才予以辦理。

有些股東因為個人原因不能夠將自己的身份資訊進行暴露,可以通過代持股份,來對公司進行實際控制。但是股份的話,首先雙方必須要簽署代持股份協議,簽署完代持股份協議之後。再有雙方進行協商,如何進行代持,以及涉及到的風險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