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投資協議,通過協議書的形式來明確雙方的權力與義務,主要包括:審查股東資格;要明確出資額及出資方式;要明確約定出資的時間及財產權的轉移手續等問題;明確股東的出資責任;公司未能設立的責任的約定。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二十八條、第三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