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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印花稅到哪裡交?

欄目: 股權 / 釋出於: / 人氣:1.76W

一、印花稅股權轉讓的徵稅原因

股權轉讓印花稅到哪裡交?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納稅人在經濟活動中書立的各種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等應依法計算繳納印花稅。對於債轉股業務而言,需要注意以下兩個方面的問題。

其一,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的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徵稅,由於債轉股合同或協議不在上述列舉範圍之內,因此無論債權人和債務是否就債轉股業務簽訂了合同或協議,均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其二,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記載資金的賬簿屬於印花稅的徵稅範圍,應按照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作為計稅依據繳納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後資金總額增加的,增加部分應按規定繳納印花稅。

二、印花稅計算方法

1、 根據財稅[2005]11號檔案規定,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1‰的稅率,按照“股權轉讓書據”交納印花稅。2007年5月30日,該稅率已經由1‰調整為3‰.  2、 根據國稅發[1991]155號檔案規定,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即除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以外的股權轉讓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按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 織夢內容管理系統  外商投資者境內企業股權境外交易也應繳納印花稅。  根據財稅【1988】255號、國稅發【1991】155號檔案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包括……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及其在華機構等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上述憑證無論在中國境內或者境外書立,均應依照條例規定貼花。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徵稅的合同在國外簽訂時,不便按規定貼花時,應在帶入境內時辦理貼花完稅手續。並且外商投資者境外交易股權只是在境外付款,必須在境內辦理審批和變更登記手續。所以該股權轉讓協議應該在帶入境內時按規定的稅率貼花。

三、申報涉及材料及流程:

(一)所需材料

1.股權轉讓資訊登記表

2.股權買賣雙方的身份證明

3.股權轉讓合同或協議

4.稅務事項受理通知書

(二)辦理流程:

1.自然人股東完成股權轉讓,與工商部門申請個人股東股權轉讓變更登記。

2.自然人股東向地稅部門或工商部門索取“股權轉讓資訊登記表”並填報相關股權轉讓的情況。

3.自然人股東納稅人憑藉股權轉讓資訊登記表、股權買賣雙方的身份證明及股權轉讓合同在地稅部門申報辦理股權轉讓登記手續。

4.地稅部門稽核資料開具《稅務事項受理通知書》交自然人股東納稅人

5.地稅部門並告知自然股東納稅人提供給地稅部門核查的有關資料。

對於股權轉讓印花稅到哪裡交,並沒有明確規定的地點。通常由股份轉讓方和受讓方分別向其所屬主管稅務機關繳納即可。在此,本站小編想提醒您,在計算股權轉讓印花稅和提交申報材料時,只有嚴格按照財稅檔案的規定,並符合相應流程時,只能順利完成股權轉讓印花稅的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