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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分公司還需要改章程嗎

欄目: 公司設立 / 釋出於: / 人氣:5.23K

設立分公司不需要修改章程。總公司的章程適用於分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成立分公司還需要改章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