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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合同無效工程款怎麼結算

欄目: 工程質量糾紛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1.42W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雙方應當按照施工方實際已完成的工程量結算付款。

建築工程合同無效工程款怎麼結算

若建設工程經竣工檢驗不合格的,施工方應當予以修復,在經修復驗收合格後,雙方按照施工方實際已經完成的工程量結算付款,但發包方可以要求施工方承擔修復費用;如果驗收不合格的,發包人可以不支付工程款。

法律依據:《建設工程合同司法解釋》 第三條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且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發包人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的,應予支援;
(二)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援。
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發包人有過錯的,也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