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宅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更新費用由業主承擔。2、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裝置的維修更新費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按各自擁有的住宅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3、物業管理區域公共設施的維修更新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擁有的住宅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法律依據】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51條規定,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和設施裝置維修、養護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