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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稅費規定

欄目: 二手房糾紛 / 釋出於: / 人氣:2.98W

(1)契稅:90平方米以下首次購房的按1%繳納;90—140平方米按房價1.5%繳納;140平方米以上按房價3%繳納買方承擔(二套房按3%收取);
(2)增值稅:房屋產權取得滿兩年的免徵,未超過兩年的按房價5.8%繳納。賣方承擔;
(3)土地增值稅;房屋產權取得滿兩年的免徵,未超過兩年的按房價1%預繳納,按照超率累進稅率計算,多退少補。賣方承擔;
(4)所得稅:房屋產權取得滿兩年的免徵,未超過兩年的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房屋現值差額20%繳納。(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稅完稅額計算)賣方承擔;
(5)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屋建築面積6元/平方米交納雙方承擔;
(6)房屋產權登記費:80元。買方承擔;
(7)房屋評估費:按評估額0.5%。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三條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餘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二手房交易稅費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