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買方積極履行合同義務的,該定金則不能退還,若是賣家違約,有不交付房屋等情形的,需要雙倍返回買方定金。《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