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抵押的土地辦房產證

欄目: 房產證 / 釋出於: / 人氣:1.07W
抵押的土地辦房產證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房產證抵押事項




    1、購房人在通過銀行按揭貸款購房時,要與銀行簽訂《抵押合同》及《貸款合同》。在產權等相關證書辦理完畢後,房管部門再對該房屋進行登記備案,設定抵押權。



    2、因此,購房者需要到房管局辦理標明抵押事項的《房屋他項權證》,然後把《房屋他項權證》放在銀行,就可以拿到房產證了,但是房產證上會備註貸款尚未還清的情況。



    3、當貸款全部還清之後,購房者需要帶著銀行所開具的貸款結清證明去房管局做變更登記,同時解除房屋抵押,撤銷《他項權利證》。



    房屋交付的時間有可以會根據施工條件或者自然災害等情況進行延期,在雙方簽訂房屋出售合同的時候,就應當就房屋的交付日期和可以出現的情況進行明確,如果在規定的期限內沒有完成將會,則可以向房地產商申請賠償,拒不賠償的,可以申請調解或者訴訟的方式來保護業主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