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雙方結婚之後,就組成了一個新的家庭,同時也要照顧著雙方的親戚朋友,那麼在串門的時候就有可能會被親戚請求支助。如果親戚借錢,你不能夠擔任這個能力的話。比如親戚要買車所以借錢。那麼這個時候一旦夫妻雙方決定離婚的時候,就會成為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
按照相關的規定,下面的幾種情形是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
1、結婚前,其中一方借錢買的財產。結婚之後轉化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是為買這些財產所擔負起的債務,比如結婚前借錢買的車。
2、為自己的家庭共同生活所欠下的錢。
3、夫妻雙方生產經營活動所欠下的錢。
4、雙方為了治病,或者被法定認為的義務人治病所欠下的錢。
5、為了撫養自己的子女所欠下的錢。
6、為了義務贍養老人所欠下的錢,
7、為支付夫妻雙方或者其中一方的教育或者培訓等費用所欠下的錢。
8、為了要支付有必要的社交活動說欠下的錢。
9、雙方協議上規定的共同債務欠下的錢。
10、其他所欠下的錢。
所以從上面的幾條規定,並不能直接的確定是其中一方借錢給親戚的,就是屬於夫妻共同欠下的錢。具體的情況根據下面判定:
1、借錢給他的這個親戚屬於應該撫養的物件。
因為夫妻雙方對其有撫養的義務,所以其中一方借錢撫養親人所欠下的錢,離婚的時候,將由夫妻雙方共同還。
2、借錢給他的這個親戚不屬於義務撫養的物件。
(1)借錢的時候沒有經過另一方的同意,離婚的時候應該由個人償還財產。
(2)借錢的時候沒有經過另一方的同意,離婚的時候將由雙方共同償還財產。
最後很多人結婚之後,如果家庭條件好的, 難免會有親戚來借錢,如果一旦夫妻雙方商量不同的話,其中一方不願意借錢,方可能會偷偷的把錢借給親戚,從而等到雙方因為感情問題而離婚的時候,將會對這些欠下的錢產生糾紛。如果有必要的時候,建議找專業律師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