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法律規定分居幾年可以判離婚?
你好,《婚姻法》關於處理離婚的第三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己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