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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建築工程合同糾紛訴訟時效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1.94W
民法典中建築工程合同糾紛訴訟時效
民法典中建築工程合同糾紛訴訟時效
一般為三年。
關於建築工程合同問題問題的訴訟時效規定是三年,自糾紛產生之日起計算。在發生建築工程合同問題時,當事人想提起訴訟,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一般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