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白沙縣戶口分戶有什麼條件
戶口分戶,需要一定的條件,如
結婚、
離婚等。 《海南省公安機關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工作規範》 第四十條
家庭戶分戶 (一)分戶條件: 家庭成員因居住生活條件發生變化,如家庭成員結婚或離婚等,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申請另立一戶。 (二)交驗材料: 1、《
結婚證》或《離婚證》; 2、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3、在同一居民委員會或自然村內有房屋所有權證。 (三)辦理程式: 申請人持以上材料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辦證中心,由戶籍民警核准辦理分戶手續。 (四)儲存材料: 申請人的《結婚證》或《離婚證》、《房屋所有權證》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