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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股東會決議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2.23W
股份公司股東會決議

公司發展的好壞,與公司經營狀況是密切相關的,因為科學的管理能促進公司快速的發展,增強公司的競爭力,才能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下生存下去,反之則可能被市場淘汰。經營管理是相互滲透的,我們也經常把經營管理放在一起講,實際情況也是經營中的科學決策過程便是管理的滲透,而管理中的經營意識可以講是情商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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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股東會決議範本應該怎麼樣書寫

製作股東大會決議須知
1.本股東大會決議範本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不含上市公司)的登記
2.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3.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4.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簽名不能用私章或簽字章代替;簽名應當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毛筆或簽字筆,儘量不與正文脫離單獨另用紙簽名。股東為非自然人的,“出席會議股東”應寫明其單位名稱,如需列明其出席代表姓名,可在單位名稱後加“(出席代表:XXX)”。如果有股東未出席股東會議,應在決議中註明該股東的姓名或名稱,股東會通知送達情況未出席會議的原因;委託他人代為出席的應寫明委託情況,並附委託書。
5.董事任期按公司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董事、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6.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
7.股東大會選舉董事、監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決議,實行累積投票制。
8.檔案簽署後應在規定期限內提交登記機關。
9.凡有下劃線的,應當進行填寫;要求作選擇性填寫的,應按規定作選擇填寫,正式行文時應將下劃線、粉紅色提示內容、本注意事項及其他無關內容刪除。
10.要求用A4紙、四號(或小四號)的宋體(或仿宋體)列印,可雙面列印;多頁的,應打上頁碼,加蓋騎縫章;內容塗改無效,影印件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