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員會的選舉由什麼主持
村民委員會的選舉,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
選舉村民委員會,由
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選人。村民提名候選人,應當從全體村民
利益出發,推薦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熱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為候選人。
【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二條,村民委員會的選舉,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
村民選舉委員會由主任和委員組成,由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或者各村民小組會議推選產生。
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被提名為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應當退出村民選舉委員會。
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退出村民選舉委員會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選結果依次遞補,也可以另行推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