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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間一方舉債夫妻共同債務嗎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1.71W
分居期間一方舉債夫妻共同債務嗎
分居期間一方舉債夫妻共同債務嗎
分居是指在不解除婚姻關係的情況下終止夫妻同居義務的法律制度,那麼夫妻在分居期間,一方舉債,另一方是否需要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該條規定明確了只有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的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如果夫妻雙方處於分居狀態,夫妻同居義務已終止,則債權人應當舉證證明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否則,一方的債務應認定為個人債務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