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的訴訟中沒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在刑事判決書生效後可以提起民事訴訟。具體的期限要看請求的性質,屬於一般的財產權的時效為二年內,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是一年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