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身份證件(法人要提交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代管人、管理人要提交代管權或管理權資格證明)及其影印;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提交授權委託書或其他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身份證明及其影印件;
3、區、縣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遷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拆遷許可證;
4、拆遷主管部門公佈的拆遷公告、建設章程及方案等;
5、被拆遷房屋的產權或使用權證件及其影印件;
6、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文字;
7、公證人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