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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 民間借貸糾紛應該怎麼舉證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1.93W
民間借貸糾紛應該怎麼舉證,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民間借貸糾紛應該怎麼舉證,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法律分析
民間借貸糾紛的舉證責任規定為:應該由貸款人提供借條、收據、欠條等書證、物證、證人證言來證明存在借款事實;而借款人則需證明不存在借款事實或者本人實際已經還款的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