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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產權更改起訴狀的範文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1.8W
房屋產權更改起訴狀的範文
更改起訴狀後需重新立案嗎

需要的,當事人變更訴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指定舉證期限。起訴狀是刑事自訴案件的自訴人或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指控被告的書狀。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向人民法院起訴,應當遞交起訴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即已立案的案子,可以在舉證期限屆滿前修改起訴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