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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和離婚起訴狀範文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2.11W
感情不和離婚起訴狀範文
感情不和可以起訴離婚

我國婚姻法堅持結婚自願,離婚自由的原則,因感情不合當然可以離婚,離婚有兩種方式,一是協議離婚,二是訴訟離婚。如果因感情不合分居滿兩年,一方起訴離婚的,人民法院會准予離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