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耕地:35000元/畝;
(二)林(草)地:12021元/畝(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5%的林地管理費);退耕還林地按32021元/畝補償(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林木補償費和5%的林地管理費);
(三)宅基地等建設用地:20210元/畝;
(四)鐵路回收土地綜合補償:6000元/畝(含青苗補償費、地面附著物補償費)。鐵路部門應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或原始徵地資料。
二、青苗補償標準
(一)糧食作物(主要指小麥、玉米、油菜、豆類作物等)1000元/畝;
(二)經濟作物(主要指棉花、菸葉、西瓜、花生、油葵、其他油料作物等)1200元/畝;
(三)蔬菜作物按照生長週期(生長期、成熟期)分別給予900元、1200元/畝的補償;
(四)已成熟可收穫的青苗不予補償,已耕作準備播種的土地500元/畝;未耕作備播的土地300元/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