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朋友欠錢不還現在聯絡不到怎麼辦
去法院起訴。即使找不到欠錢的人,但是債權人能明確提供此人的準確資訊,姓名、戶籍等相關資料,仍然是可以在法院立案起訴的。法院公告送達,缺席審判。上訴期過後,原告可以根據判決書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