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夫妻雙方已經就子女撫養權、子女撫養費、財產分割、債務處理等達成協議,持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而當無法達成協議,就需要訴訟離婚。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就婚姻關係解除、子女撫養問題、財產分配問題、債權債務問題等由法院做出判決。一般是在被告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訴訟離婚中需要關注幾點:
1、判決前法院要調解,能不離的法院不會判離
2、一般起訴離婚要起訴兩次,第一次撤訴/判決不離的文書生效後,六個月才能再次起訴。
3、以下情況的可以一次性判離: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以上就是關於起訴離婚的財產分配問題的相關解答,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