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房產證借款怎樣處罰
1、用假房產證借款可能觸犯詐騙罪中的合同詐騙罪或者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
2、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採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行為人用假房產證向他人借款實質上是採用了隱瞞真相的欺騙手段與對方訂立借款合同的行為,並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3、因為用房產證作抵押的借款一般涉及的數額較大,根據數額較大的
法律規定,能構成合同詐騙罪。
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
沒收財產:
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