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司法文書可以作為拒絕證明嗎 | 承兌人或者付款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產的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1.89W
承兌人或者付款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產的,司法文書可以作為拒絕證明嗎
承兌人或者付款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產的,司法文書可以作為拒絕證明嗎
承兌人或者付款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產的,司法文書可以作為拒絕證明。
1、承兌人或者付款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產的,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文書具有拒絕證明的效力。
2、持票人提示承兌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絕的,承兌人或者付款人必須出具拒絕證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書。未出具拒絕證明或者退票理由書的,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民事責任。

風險提示:一般拒絕證明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被拒絕承兌、付款的票據的種類及其主要記載事項;
(二)拒絕承兌、付款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三)拒絕承兌、付款的時間;
(四)拒絕承兌人、拒絕付款人的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