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民間借貸糾紛作為合同糾紛案件的一種,可用合同糾紛案件的管轄原則確定管轄法院。
行動建議:
1、因借錢不還導致當事人之間產生糾紛,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還借款,其屬於接收貨幣一方,其住所地是合同履行地,因此,出借人住所地法院具有管轄權。
2、簡言之,借貸雙方在哪裡交付借款,合同履行地就在哪裡,哪裡的法院就有管轄權,出借人就可以在哪裡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