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生證一般在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或現居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計生辦辦理,準生證在父母雙方任何一方的戶口所在地均可辦理,不一定非在女方戶口所在地辦理,但辦理過程中需要女方戶口所在地的配合。
憑結婚證,戶口簿和雙方所在村(居)委會或單位簽字蓋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請、審批表》到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機構審查。
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收到經村(居)委會或單位簽字、蓋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請、審批表》後,對申請人的情況和是否張榜公佈進行核實,再報送縣一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縣一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在20個工作日內審批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