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和外國人離婚程式是怎麼走的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2.51W
和外國人離婚程式是怎麼走的
和外國人離婚程式是怎麼走的
和外國人離婚的程式:
1、出示證件戶口薄,結婚證,外國人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等。
2、填寫《離婚協議書》如果雙方已經擬寫好,簽字確認就可以了。
3、填寫《申請離婚登記申明書》《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登記機關提供。
4、審查,三十日後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