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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 | 婚姻法二婚婚前財產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6.79K
婚姻法二婚婚前財產 離婚後
請問婚姻法二婚婚前財產離婚後如何分配
你好,關於婚姻法二婚婚前財產離婚後如何分配有如下回答1:第一次結婚和第二次結婚不是分割財產多少的因素。 2: 關於婚姻法的財產分割問題: 《婚姻法》規定,夫妻可以採用書面形式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 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一般情況下會均等分割。 當然,如果有證據證明另外一方有過錯,可以要求法院判決對方不分或者少分財產。 另外,要區分出那些是共同財產,哪些屬於個人財產: 3: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