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類:一類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類是強制解散的原因;一類是股東請求解散。公司解散時,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解散是否導致公司法人資格的終止因國家而異,我國實行“先散後算”的體制,只有清算完成後,公司的法人人格才消滅。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公司登出
公司登出基本程式如下:第一步、登出公司國、地稅登記證:
所需資料:國地稅正副本;本年度彙算清繳報告;登出報告;填寫稅務登出表格(如果有未用完發票要先核銷)
第二步、到公司主管工商局辦理<公司登出備案>
所需資料:公司營業執照影印件;公司股東會決議(內容就是登出公司,成立清算小組);公司原始檔案;到工商局領取表格
第三步、登報公告(登報45日後再去登出公司)
所需資料:公司營業執照影印件、 公司股東會決議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影印件;公告內容
第四步、登報45日後,再次到工商局辦理登出申請
所需資料:公司營業執照原件(正副本);稅務登出證明檔案;公司股東會決議;公司清算報告;工商局領取的表格;公司原始檔案
第五步、到質監局登出程式碼證
所需資料:營業執照登出證明檔案;程式碼證原件(正副本)
第六步、公司登出成功
公司登出的條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3、公司因合併、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可申請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