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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買房,婚後加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2.26W
婚前買房,婚後加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前買房,婚後加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前買房婚後加名,可視為夫妻對婚前財產的歸屬重新進行了約定,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產權登記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但有名字分割時並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關於分割,有協議的從協議,沒有協議的,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等因素。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