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去承擔的責任。但生活中不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通過收養的方式才能為人父母的現象,還存在著有些子女不願贍養自己年邁雙親的事實。前者應該按照法定程式收養子女,而後者則應按照贍養法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若是不履行自己的義務,有嚴重的情節或者造成了嚴重後果的,那麼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對老人盡到主要贍養義務的兒媳應盡什麼贍養義務呢?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根據規定,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不以對方的付出為前提,而是基於雙方特殊的身份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