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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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約定財產如何進行公證
辦理夫妻財產約定公證,夫妻雙方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來提出公證申請,並帶好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書和有關財產權屬的證明材料,並擬寫好約定的主要條款。約定內容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具體、清晰,沒有歧義,沒有任何被脅迫或被欺詐的情況。經過公證員的稽核,就可以出具夫妻財產約定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