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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解除勞動合同關係有什麼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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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解除勞動合同關係有什麼法律依據
企業解除勞動合同關係有什麼法律依據
1、解除勞動關係法律依據包括《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具體內容: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2)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後可以解除勞動關係,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
(3)勞動者存在過失性辭退情形,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
(4)其他。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