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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鑑定傷殘等級如何劃分?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1.86W
交通事故鑑定傷殘等級如何劃分?
如何鑑定交通事故傷殘
您好!關於您諮詢的“交通事故鑑定傷殘等級如何劃分?”問題回覆如下: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在治療終結後,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申請交警部門或者法院委託鑑定。具備資格的檢驗、鑑定、評估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向當事人介紹符合條件的檢驗、鑑定、評估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四條,鑑定機構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檢驗、鑑定,並出具書面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由鑑定人簽名,鑑定意見還應當加蓋機構印章。檢驗報告、鑑定意見應當載明以下事項:(一)委託人;(二)委託日期和事項;(三)提交的相關材料;(四)檢驗、鑑定的時間;(五)依據和結論性意見,通過分析得出結論性意見的,應當有分析證明過程。檢驗報告、鑑定意見應當附有鑑定機構、鑑定人的資質證明或者其他證明檔案。